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1-00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标四川南充清泉坝土地整治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通过
招投标方式成功获取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四川南充清泉坝3000
亩一级土地整治项目,并与近日拟签订《四川南充市清泉坝一级土地
整治合同》,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和履行期限。
根据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规定,此次一级土地整治中标结果
将在南充当地报刊及南充国土局网站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
束后将与本公司签订正式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目前合同尚未签
订。
根据双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至南充市国土局正式向本公司交地
后二年。
2、南充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收益不确定性
南充为川东北重镇,是嘉陵江中游最大的区域中心城市,与重庆、
成都构成独特的三角经济区,区位优越。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约
75 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 90 万人,已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
家园林城市,是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的川东北城市群中唯一的百万
人口特大城市。
南充市 2010 年全市经营性用地供应量 3845 亩,与 2009 年基本
持平,实现土地总收入 81.2 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 62.4%。
此次整治地块清泉坝周边 2010 年近期成交情况如下:
面积 起拍价 成交价
土地
位置 (平方 容积率 (万元/ (万元/ 竞得单位
性质
米) 亩) 亩)
四川中虹房
正阳东 居住兼
29541 ≤3 160 520 地产开发有
路北侧 容商业
限公司
居住兼
滨江大
18577 容商业 ≤3 150 400 佳兆业
道西侧
金融业
从公司开始土地整治至对外出让,期间共约3年时间,具体出让
金额随着市场和土地政策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公司项目收益存
在不确定性。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区土地出让计划分 3 年进行,起始出让时间
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有一定规模并且达到可以出让的条件
时方可出让。因此,此合同的实施对公司 2011 年经营成果不构成影
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同签订主体分别为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土地整治区域:清泉坝项目土地整治,位于南充市城区北部,
北接城市铁路线、西临城市交通主干道滨江大道,东、南面临嘉陵江。
清泉坝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总面积约 3000 亩,整治后除去市政设施、
公共设施、绿化及行政办公、道路等用地,实际可拍卖出让商住用地
约 1500 亩(最终以实际进场交地面积为准)。
2、土地整治主要内容:(1)清泉坝项目区所涉及铁路桥以南,
滨江大道以东至嘉陵江边范围内的土地征收,人员安臵及补偿,房屋
及构筑物的拆迁,还房及建设,回迁安臵(包括嘉陵江二桥以南、铁
路桥以北耕种土地在铁路桥以南部分),项目区内管线搬迁,国有土
地及租赁的集体土地收储。(2)清泉坝项目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平整和公共公益设施等工程。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为:
项目区范围嘉陵江沿岸防洪堤建设,城市道路、管网(包括给水、排
水、电、天然气、通讯)绿化、公厕等。
3、土地整治投入金额:根据本公司估算,整个项目共需投入资
金约 21 亿元,分二年投入。
4、南充市国土局的权利、责任、义务:
(1)负责项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方案的审查并报市政府批
准;
(2)负责项目区土地征收、安臵补偿方案和拆迁安臵计划的制
定及实施;项目区内国胃土地及租赁的集体土地收储;
(3)负责项目区成本核定和收益分配办法的制定及实施;
(4)负责项目区土地出让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5)负责项目区土地整治实施方案、土地整治计划和投资计划
的审定;
(6)负责工程项目的形象、质量、进度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
进行监督管理;
(7)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其它
事项;
(8)按合同有关规定获取应得收益。
5、本公司的权利、责任、义务:
(1)在南充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运作。
(2)负责清泉坝土地整治项目所需资金;
(3)负责项目区土地整治实施方案、土地整治计划和投资计划
的制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5)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区土地整治任务;
(6)按合同有关规定收回整治土地投入成本并获取应得收益。
6、收益的分配办法
(1)土地出让的范围:政府与本公司之间土地净收益分配范围
是铁路桥以南整治面积 3000 亩范围内可出让商住用地约 1500 亩。
(2)土地整治收益分成比例:土地整治收益按净收益分配方式
进行。净收益是指扣除企业投入成本(不含资金利息)及政府按规定
提取的基金之后的收益。
根据双方约定按照未来单位土地出让金额确定双方收益分配比
例:
土地出让单价(万元/亩) 本公司获取净收益的比例(%)
200 0
201-250 0
251-300 20
301-350 15
351-400 10
(3)若国家土地出让政策发生变化,双方则按地方政府实得土
地出让金部分进行分配。即:在扣除上交出让金后剩余数额双方再按
约定比例进行分配。若投资企业回报未达到 15%,政府按企业实际到
位投资总额(不含滚动投入)的 15%予以保底。
7、收益分配的时间
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合作双方认可的包括前述全部成本内容的
整治成本后,按合同约定的净收益分配比例在每次土地出让后进行预
分配,每年度末则按照成本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一次。
四、后续安排
待签订正式合同后,本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南充市成立全资项
目公司运作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投标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