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层2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邱银富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刘建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议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且为负值,因此根据《公司章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议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2018年度薪酬兑现及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议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议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
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公告》。
议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一八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议案十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风险处置预案》。
议案十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刘建辉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开玉、陈益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彭开玉、陈益简历
1、彭开玉,男,1980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迁钢公司炼钢分厂生产技术室技术员,首钢迁钢公司炼钢作业部一炼钢精炼作业区首席副作业长(挂职锻炼)、首席副作业长、首席作业长,首钢迁钢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助理,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作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作业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作业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彭开玉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益,男,1967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首钢中型轧钢厂机动科专业员、维修车间主任助理、机动科副科长,首钢北钢党委办公室党委秘书,首钢大学海外驻点培训班学员,首钢吉柴技改领导小组工程处副处长,首钢总公司经贸部办公室(党办)副主任,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部长、营销管理部副部长兼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秘书室主任。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律总监、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董事,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陈益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