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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3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 9月 19日发出书面通知,
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名,亲自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先生、王振京先生、高长革先生、沈锐先生、李庆锋先生、谷大可先生、夏鹏先生、张鹏先生、朱仕祥先生共计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南网大湾区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资本控股”)拟与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建鑫”)以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南网大湾区能源科技创新(广州)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南网大湾区基金)。基金规模暂定为人民币49.5亿元,
其中国家电投资本控股认缴基金的出资额为人民币4.93亿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南网大湾区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王振京先生、高长革先生、朱仕祥先生、李庆锋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5名董事回避后,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南网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南网建鑫以及其他投资人共同设立南网大湾区基金,投向聚焦能源主业,立足优良的产业土壤,在投资、整合、创新方面均具备很强的落地性和可延展性,是响应国家号召,汇聚资本力量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有力举措,符合公司的利益。与南网资本共同投资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鉴于此,同意《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南网大湾区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朱仕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朱仕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经认真审查朱仕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朱仕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聘任朱仕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仕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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