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6-00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6 年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届董事会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郝宏亮、王浩、马江、李庆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何平林、胡三高、岳克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暂缺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后续将依据《公司章程》,尽快完成相关补选程序。上述候选人履历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何平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郝宏亮先生履历
郝宏亮:男,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东北
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技术员、工程师,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维修处维修队队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副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郝宏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宏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浩先生履历
王 浩:男,196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电
投河北公司副总经济师(副总师级),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师级),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董事会秘书(副总师级)兼资本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资本部主任,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副总经济师(副总师级),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副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副总师级),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总部部门副职级),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江先生履历
马 江:男,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
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业务董事、高级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马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庆锋先生履历
李庆锋:男,197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广西电
网公司桂林供电局副局长,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南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庆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庆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平林先生履历
何平林:男,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
北电力大学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委会委员,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平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何平林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胡三高先生履历
胡三高: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动能系副主任、研究生处处长、研究生部(院)主任、常务副院长、科学技术处处长、对外联络与合作部部长,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华电杰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三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三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胡三高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岳克胜先生履历
岳克胜:男,196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
信证券总经理、顾问。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东华大学特聘顾问教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岳克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岳克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岳克胜先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