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1-00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7,636,570.9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763,657.09 元,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9,872,913.84,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25,180,665.59 元,减去 2020 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20,066,663.12 元和股票股利 57,333,323.00 元,2020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7,653,593.31 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6,995,039 股,去除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回 购 2,995,100 股 , 以 此 基 数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0,639,996.3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认可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