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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中国重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1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7 人,代表公司股份 629,812,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60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06,400,3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614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25 人,代表股份 23,412,2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8%;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412,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8%;弃权7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599,252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1%;反对133,5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2%;弃权7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86%;反对133,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5704%;弃权7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341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9,670,09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74%;反对 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69,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912%;反对 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22 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9,479,43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71%;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79,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768%;反对 33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79,056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768%;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79,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768%;反对 33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修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183,376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17,000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22,34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1.5005%;反对 1,989,91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8.49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22,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1.5005%;反对 1,989,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8.49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9,599,25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61%;反对 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6%;弃权 70,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98,87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886%;反对 14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88%;弃权 70,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30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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