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1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工程建筑、房地产、医药制造业等。
报告签字会计师滕腾女士,于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34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
2022 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
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3 月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