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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30

重药控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5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 1 号 8 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绍云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39,321,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08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1,021,340,2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584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17,981,2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0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0,490,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145,0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6,345,9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40%。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1.01 选举刘绍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袁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李少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丁长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张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曾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5,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7%。表决结果:通过。
1.07 选举吕晓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4,379,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5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独立董事的选举
2.01 选举章新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5,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7%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龚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李豫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83,094,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2.04 选举赵建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06,685,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0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5%。表决结果:通过。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李直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39,069,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239,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9%。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曲明君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38,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7,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4%。
    表决结果:通过。

    3.03 选举欧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39,032,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202,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13%。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3,607,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89%;反对 5,712,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0%;弃权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76,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009%;反对 5,712,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74%;弃权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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