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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选举江海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情况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4日和2018年8月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通知》和《关于变更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8月3日下午15: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7日

    3、召开地点:湖北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谭湖路特1号滨湖美景酒店一楼

    4、召开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6、主持人:唐宏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6人,代表股份21737011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31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678449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1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95,251,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03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唐宏明先生主持,会议对董事
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凯迪生态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08359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904%;反对81002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648%;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07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7734%;反对194,971,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5788%;弃权55,31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479%。

    2.《凯迪生态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08338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895%;反对810045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657%;弃权55316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07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7734%;反对194,971,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5788%;弃权55,31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479%。

    3.《凯迪生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307896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691%;反对810352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817%;弃权5541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651,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6766%;反对195,338,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权股份的12.6697%。

    4.《凯迪生态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07991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735%;反对810352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817%;弃权55317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651,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6766%;反对195,338,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6628%;弃权55,41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697%。

    5.《凯迪生态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307971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725%;反对81041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826%;弃权55317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651,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6766%;反对195,338,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6628%;弃权55,41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697%。

    6.《凯迪生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50239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1168%;
45531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9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08,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378%;反对94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56%;弃权55,31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466%。

    7.《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308338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895%;反对81005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660%;弃权5531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08,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378%;反对94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56%;弃权55,31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466%。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309818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2575%;反对80857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979%;弃权55311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08,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0.2156%;弃权55,31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466%。

    9.《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1901769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4899%;反对2165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弃权55349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485,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9952%%;反对1,528,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95%;弃权55,34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553%。

    10.01《选举陈义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数量为2128742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票数的97.9317%,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江海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数量为74572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持票数的34.3068%,未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孙守恩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数量为1138968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持票数的52.3976%,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投票数量为1338528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持票数的61.5783%,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夏晨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12日、
2018年7月14日和2018年8月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通知》和《关于变更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地点的公告》。

    2、会议签到表、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董事签字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