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7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同时发挥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助力子公司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以补充其经营发展和研发投入所需,公司子公司拟向新紫光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投入等;新紫光集团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子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2、鉴于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章晓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经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用款子公司总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本额度范围内与新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24 层 240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滨
注册资本:67,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字集成系统设备、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用房;租赁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紫光集团 100%股权,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财务情况
新紫光集团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 1,094.12 亿元、合并净利润 7.51 亿
元;2023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 492.86 亿元。
3、关联关系情况: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是公司关联法人。
4、新紫光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子公司拟向新紫光集团的借款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借款本金总额度30亿元人民币,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
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安排等以用款子公司与新紫光集团分别签署的关联借款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系在综合考虑用款子公司同期融资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借款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用款子公司与新紫光集团的关联借款合同尚未签署,关联借款合同的内容将由用款子公司与新紫光集团共同协商确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新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紫光集团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新紫光集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拓宽了子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同时充分发挥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公司子公司可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有助于持续补充其研发投入。借款利率参考了用款子公司同期融资成本且不高于银行实际贷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10 月,公司与新紫光集团(包含与新紫光集团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
他关联人)及其控股公司累计已发生包括向其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与其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6.52 亿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
新紫光集团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获得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