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1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天池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邵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欣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徐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调整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系公司下属从事 ICT
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紫光数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的 3 年期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根据交通银行最终审批的贷款期限,公司为紫光数码提供的上述担保相应调整为: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数码向交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3
年期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系公司下属从事云服务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 1 年期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务人所应承担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建军:男,53 岁,硕士;曾任北京联想协和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北京紫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投评会委员,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邵建军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邵建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邵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猛:男,55 岁,硕士;曾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办公厅干部,北
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等;现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及哈尔滨仲裁委仲裁员等职务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