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 临-0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陈国军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郑温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郑温雅女士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郑温雅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立鑫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指定王立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王立鑫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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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立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立鑫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指定王立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文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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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开挂牌价格将以标的资产包对应的评估结果 7,521.04万元为底价,挂牌期满后若出现无投资者摘牌的情形,将按照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继续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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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议案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促进主业快速稳定发展,公司拟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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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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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立鑫,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曾任冀中能源集团产权与资本运营部主任科员,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经营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兼财务部副部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冀中能源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正职级),华北制药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河北物流集团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王立鑫先生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之一;近三十六个月,除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两次通报批评处分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文赞,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
师,曾任峰峰集团羊渠河矿财务科科长,峰峰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会计师、副部长、规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部部长,冀中能源集团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冀中能源集团财务部部长。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