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 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从业人员总数 1,143 人,其中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67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19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52,149.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063.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195.39 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5,000 家。天衡所为 64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6,489.70 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67.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孙伟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孙伟:199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4 年开始在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宁波韵升(600366)、红宝丽(00216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担任过晶华新材(603683)、江苏国信(002608)、沙钢股份(002075)、江苏舜天(600287)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300864)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委派骆竞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5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002075)、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09)、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65)、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683)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天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2020 年度审计收费共
计 155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 13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所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4、天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