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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3 深市 神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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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 3月13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号公司本部 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刘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6年3月 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董事张伟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刘超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李宏伟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刘德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及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德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宏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及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同意补选刘德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14 日

附件:

                      刘德学先生简介

  刘德学先生,1976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河南神火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刘德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