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
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8,322,986.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91,119,333.53 元,减去派发的 2019 年度现金红利 190,050,000.00 元、提取的盈余公积金 11,204,992.54 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481,050.00 元,年末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547,706,277.52 元;公司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 112,049,925.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72,421,094.53 元,减去派发的 2019 年度现金红利 190,050,000.00 元、提取的盈余公积金 11,204,992.54 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1,583,216,027.40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31,461,8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息 1.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223,146,180.9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2.28%,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