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 月27 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崔建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
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其中独立董事曹胜根先生、马萍女士视频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中内部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标准须提交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债务重组准则和合并报表格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
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19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 176,470.77 万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458.07 万元,对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6,556.64 万元,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7,895.57 万元,对部分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182.33 万元,对部分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78.16 万元。相应形成信用减值损失 2,458.07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74,012.70 万元,并计入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
值准备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5,485,086.26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344,333,888.99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72,421,094.53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 2019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005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息 1.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190,05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的独立
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并根据需要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拟定为 2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80 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20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
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20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
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