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共 4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 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新增被法院司法 冻结及轮候冻结。
同时,公司收到国美电器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 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被强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电器现持有公司 50,807,055 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6.75%。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被司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执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法冻结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行人 原因
其一致行动人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国美电器 是 807,055 1.59% 0.11% 否 2023-8-8 2025-8-7 西安市灞桥 司法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冻结
(二)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被轮候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致行动人
国美电器 是 49,192,945 96.82% 6.53% 否 2023-8-8 24 个月 西安市灞桥 轮候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冻结
国美电器 是 50,000,000 98.41% 6.64% 否 2023-8-8 24 个月 西安市灞桥 轮候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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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被轮候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致行动人
国美电器 是 50,000,000 98.41% 6.64% 否 2023-8-8 24 个月 西安市灞桥 轮候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冻结
国美电器 是 50,000,000 98.41% 6.64% 否 2023-8-8 24 个月 西安市灞桥 轮候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冻结
合计 - 199,192,945 392.06% 26.45% - - - -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情况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司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司法冻结 解除司法 司法冻结执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法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冻结日期 行人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国美电器 是 3,400,000 6.69% 0.45% 2023-7-18 2023-8-8 上海市奉贤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二)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国美电器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23)
沪 0120 执 4409 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将国美电器持有的公司 3,400,000 股股份的冻 结方式变更为“股票可售”,完成变更后立即将上述股票按市价卖出,并将变卖所得 税后价款全部划拨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代管款专用账户。
国泰君安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上述 3,400,000 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成交均价为 6.03 元/股。鉴于国美电器上述股份 原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产生,故上述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三)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207,055 7.20 50,807,055 6.75
国美电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207,055 7.20 50,807,055 6.75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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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
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冻 累计被标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结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股) (股)注 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6,113,207 24.71% 110,956,118 0 59.62% 14.73%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0,807,055 6.75% 50,807,055 17,540,167 100.00% 6.75%
合计 236,920,262 31.46% 161,763,173 17,540,167 68.28% 21.48%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二)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6,113,207 24.71% 120,371,563 64.68% 15.9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0,807,055 6.75% 1,105,861,302 2,176.59% 146.84%
合计 236,920,262 31.46% 1,226,232,865 517.57% 162.82%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述股份新增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暂时无法获悉,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美电器所持公司股份的来源为集中竞价及要约收购取得,故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的被动减持无需进行减持预披露,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