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共 5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4-00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售资产涉及的协议须经公司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鉴于此,协议尚存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2、鉴于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的相关财务数据正在整理汇总过程中,
待上述材料完善后,公司将分阶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本次出售资产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150万元。计提减
值准备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影响为调减当期净利润4150万元。相关
计提将按法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一、合同背景介绍
1、北京中源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大通)成
立于1997年9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后于2000年增资至21388万元。2000
年中源大通公司拥有宣武区(现合并为西城区)大吉片危改项目的开发
权,大吉片危改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地区,占地43.9公顷,规
划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米,其中危改项目一期工程已办理完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规划建筑面积402683平米,可销售面积348460平米,已具
备开发条件。
2、2000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与海南源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南源集)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以5750万元收购海南源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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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持有的中源大通10%股权,并于当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3、2002年6月28日,中源大通与中信房地产公司签署《关于开发
大吉片危改项目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由双方
合作完成大吉片危改项目的开发建设,后大吉片项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拆迁和建设工作,因国家拆迁政策的调整、房地产市场的综合变化
等因素,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合作条件继续履行已十分困难,2007年经双
方协商,中源大通以19000万元的对价将其在大吉片项目中的全部权益
转让至中信房地产公司。目前中源大通已无在开发项目,而中关村建设
因持股比例过低,对中源大通公司并无实际控制权。
4、现中关村建设拟将其持有的中源大通10%股权以1600万元转让
至天津市宁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渠实业),就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三方于2014年1月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合同风险提示
本协议须经公司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鉴于此,本协议尚存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次转让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15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影响为调减当期净利润4150万元。相关计提将
按法规要求提交公司有权机构批准。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宁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25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祥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材、五金电料、化工产品(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
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批发兼零售;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金融、证券、
期货业务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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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宁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公司及中关村科技公
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中关村科技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0元
3、宁渠实业书面承诺其具有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具备完全的履约
支付能力。
四、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受让方:天津市宁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目标方:北京中源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丙方”)
1、股权转让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将其持有的丙方10%股权(下称“目标股权”)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笔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价格的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