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用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前任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天职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存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8 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 199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9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进行了审查,审议了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24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9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9万元),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6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及相关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