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含3%)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含1%)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17:00点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不再接收股东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在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格。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9)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情形的人员。
(10)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1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1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3)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5)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16)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7)在五家以上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推荐人为公司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推荐人为公司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1年7月23日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淑媛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3010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候选人信息
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推荐的董事类别前打“√”)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情况)
被推荐人与推荐人关系
其他说明(如有,见注)
推荐人:(签名/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备注:1.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
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