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3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 ZG11018 号),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377,055,477.16 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761,483,210.71 元。2023 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3,380,672,134.36 元,其中母公司 2023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0,265,824.94 元。
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34,644,621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6(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 381,615,469.19 元,占合并报表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11%。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业绩稳步增长,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