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1-2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302 万元(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 247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55 万元)。
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2 人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73,425.81 万元
审计客户 31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户情况 建筑业;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97
亿元;与中钢国际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 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规定 是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邹吉丰,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黄如健,200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0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302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 29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4 万元。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董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