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26 深市 福星股份


首页 公告 福星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星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福星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1-02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10 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聘任肖永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肖永超先生简历附后)。

    肖永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5578818

    传真:027-85578818

    电子邮箱:fxkj0926@chinafxkj.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2008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85,359,071 股,
其中,包含限售条件股份 180,359,071 股,流通股份 5,000,000 股。福星集团以
其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 180,359,071 股做出承诺:①在 2010 年 11 月 9 日前不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福星股份股票;②自 2010 年 11 月 9 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减
持福星股份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 16 元/股(若至出售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除权)。

    截至本公告之日,福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33,928,64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962,462,474 股)比例为 24.31%;经累计分红派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应由 16 元/股调整为 14.55 元/股。从上述承诺开始持续至今,福星集团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承诺第①项已履行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述承诺没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且公司股票市价自 2016 年以来变化较大,与公司承诺最低减持价格 14.55 元/股(除权除息后)相差甚远,已不具备承诺效果,也无法发挥稳定股价、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为了保证上述承诺及履行的规范化、合理化,控股股东拟将原承诺修改为:自本次修改股东承诺相关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福星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 180,359,071 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价格不低于 14.55 元/股(若上述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谭少群、冯东兴、张景 、谭奇材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了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张景先生、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对应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解除限售,根据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董事会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肖永超先生,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10 年进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福星惠誉财务部财务主管,公司内控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肖永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肖永超先生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