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4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且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且不超过5,000万股(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8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19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10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及相关公告。
3、截至2020年8月14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33.8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2,462,474股的
3.57%,最高成交价为6.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04,985,401.4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4,338,5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57%。
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66,247 1.66% 16,053,216 1.67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6,496,227 98.34% 946,409,258 98.3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4,338,538 3.57%
股份总数 962,462,474 100.00% 962,462,474 100.00%
注:回购完成后较回购前股权结构变化的原因:2020年5月20日,因公司原董事张守华、原监事会主席谭才旺任期届满离任,其分别持有的2,500股、84,469股(共计86,96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转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0月9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70.83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