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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3

福星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6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
限延长 2 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2、除调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议案》,现将本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52,97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7,003,6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说明

  由于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9号)中关于回购政策窗口期的规定等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原定实施期限内完成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延长2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股份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长,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六、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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