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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河钢资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河钢资源:河钢资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2-20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2: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3:00。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2122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耀彬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0,336,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4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
代表股份290,336,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48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1,417,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1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31,417,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13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34,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50%;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15,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9%;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6%;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5%。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34,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50%;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15,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9%;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6%;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5%。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34,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50%;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15,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9%;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6%;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5%。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34,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50%;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15,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9%;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6%;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5%。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74,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87%;
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55,5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30%;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30,1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8754%;
反对70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944%;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91,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92%;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88%;弃权 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1%。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34,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50%;
反对 4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15,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9%;反对
4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5%;弃权 5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93,2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51%;
反对 4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4,2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5%;反对
4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9,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567%;
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43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10,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2%;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9,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567%;
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43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10,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2%;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9,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567%;
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43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10,9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2%;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293,2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51%;
反对 4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4,2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5%;反对
43,2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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