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 科龙 公告编号:2012-001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2 年 1 月 3 日以专
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陕西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启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书》: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西安科龙」)60%的股权以1,058
万元转让给陕西启迪;同意将本公司对西安科龙的相关债权以10,000万元转让给陕西
启迪。上述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金额合计11,058万元。相关债权为:1、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依法对西安科龙享有的债权87,314,216.54元
及利息和案件诉讼相关费用872,733元。2、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代西安科
龙清偿的债务及垫付的费用合计1,05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2日
附件: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阅相关文件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转让
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从2007年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且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对其有较大的债权,本次股权
及相关债权转让能解决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公司的债权安全回收。同时,有利
于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减少亏损源,并有助于集中资源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圣平 王爱国 王新宇
201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