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8]后生字第261号文批准,由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企业管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苏州企业管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南京企业管理局一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徐州企业管理局分别将其所属的南京金陵制药厂、福州梅峰制药厂、浙江天峰制药厂、南京金威天然饮料公司、合肥利民制药厂以199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投入,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9月8日,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4979447-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42号文核准,公司于1999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8,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8.40元,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增至28,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1999年9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091000208。
根据公司2004年6月18日《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4年8月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送红股2股的比例由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56,000,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05年6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3201091000980。
根据2006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5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3,360.00万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2月7日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0,640.00万股,股份性质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总股本仍为33,600.00万股。
根据公司2006年5月19日《二零零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7月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6,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注册资本16,8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00万元。公司已于2006年12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921000980;2007年10月,公司注册号变更为:320192000001028。
2015年12月,公司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922497944756。公司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医药包装装潢印刷制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新产品研制、技术服务及开发;医疗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
(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8号。公司总部办公地点为南京市中央路238号。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08月20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类型 级次
直接 间接
1 云南金陵植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65.89 27.44
2 浙江金陵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90.00 10.00
3 河南金陵怀药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90.00 -
4 河南金陵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95.00 -
5 浙江金陵浙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25.00 70.83
6 乌多姆赛金陵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间接 二级 - 100.00
控股
7 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100.00 -
8 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一级 54.55 -
9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 控股 一级 63.00 -
限公司
10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80.88 -
11 仪征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间接 二级 - 100.00
控股
12 仪征市华康老年康复中心 间接 二级 - 100.00
控股
13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 控股 一级 87.77 -
限公司
14 江苏华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间接 二级 - 100.00
控股
15 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60.00 -
16 湖州市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65.00 -
序号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类型 级次
直接 间接
17 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间接 二级 - 100.00
控股
18 湖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间接 二级 - 100.00
控股
19 湖州邦健天峰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49.00 -
20 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 一级 100.00 -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
2021年6月30日止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
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30“收入”的各项描述。关
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的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
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