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1-1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3 月 4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欢城三楼贵宾
一厅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94,946,68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23.3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收购网络股权的议案》;
同意 94,946,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二)通过了《关于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惠德有线网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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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 94,946,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三)通过了《关于为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团贷款
提供短期担保的议案》;
同意 94,946,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邹华斌、周自杰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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