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2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七十八条、第二百零
一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目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将原第十三条修改为:
围是: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氨、氢、二氧 是:
化碳、甲醇、硝酸、四氧化二氮、氧、 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合成纤维
氮、硝酸铵、氨溶液[10%<含氨≤35%] 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
(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修理;专用
第十三条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 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
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批文件经营)肥料制造;合成纤维单(聚 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体制造;空气污染治理材料制造;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进出口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仓储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根据投服中心建议,在原第七十八条第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原第二款、第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款顺延。增加的第二款内容为:
第七十八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条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 将原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本章程以中
第二百零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一条 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准。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修订后全文将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同时发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