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103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名;截至 2020 年末有 1,267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7)业务信息:致同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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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勇涛,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 IPO 项目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财务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 年成为本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欧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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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2020 年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 8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
58 万,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25 万;
2021 年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 8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
5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25 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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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致同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致同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致同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