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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SugarIndustry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93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4日,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12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7〕226号)。

    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提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提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案》等相关提案。

    2018年3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SugarIndustryCO.,LTD.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80353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8年6月15日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南宁糖业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告知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8年8月15日将上述告知函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面沟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后,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监管环境和资金环境的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SugarIndustryCO.,LTD.

变化,积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和渠道,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黄丽燕女士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面沟通,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