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07---030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森工产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在下属子公司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地板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周边地区征用土地730亩,以便形成大亚木业工业园区。本次征用土地的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为此,公司于2007年8月2日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征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征地面积为 730亩,实际征地面积以规划部门征地红线图为依据,以实测为准。
三、土地价格:按15万元/亩计算,乙方征地地价总额为10,950万元(按实测数计)。
四、付款方式和责任:乙方应按甲方指定帐户和期限支付土地的全部价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甲方负责完成。
五、付款时间:协议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6,000万元;2007年8月底前向甲方支付4,000万元;余款950万元在乙方取得全部规划的土地权证和甲方完成“七通一平”后7天内支付给甲方。
六、乙方的土地竞拍、征用等手续,由甲方负责与国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出具相关手续。
鉴于公司本次征用土地涉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费事宜,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费尚未确定。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