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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7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9—03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05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6%,涉及人数 4 人(其中:涉及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姜颖 1
人,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回购价格为 6.80 元/股;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姜颖、张涛、张民、熊小兵 4 人,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回购价格为 11.44 元/股)。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5,398 万股,变更为 55,366.95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年8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6年7月2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12日,授予对象61人,授予数量327万股,授予价格7.04元/股。

    5、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 7.04 元/股调整为 6.92 元/股。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 59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6、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59 人,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6 万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
    7、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涉及人数 2 人,回购价格为 6.92
元/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1 名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 6.92 元/股调整为6.8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1 人,涉及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3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1、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6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80 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 57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2、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18年8月15日,公司刊登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5万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17日。

    14、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1人,涉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9万股,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5、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6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8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6、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开
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4日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7月1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8日,授予对象245人,授予数量2,462万股,授予价格11.56元/股。

    6、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56 元/股调整为 11.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2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9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4 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 239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