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4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州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通知,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浙江交通集团与中植融云于2021年3月19日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浙江交通集团以6.1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植融云持有的公司55,191,732股股份;同日,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同曦”)与中植融云签署《股份收购协议》,杭州同曦以6.1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植融云持有的公司33,721,816股股份。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进展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协议转让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且已办理完毕要约收购股份过户手续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交通集团因协议受让中植融云持有的公司55,191,732股股份而触发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并向除浙江交通集团和中植融云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公告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价格为6.14元/股,要约期限为自2021年4月16日(含当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含当日)止。要约收购期间,共计17,762股股份接受浙江交通集团发出的要约,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5月21日办理完毕,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公告了《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三、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植融云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5月27日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有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浙江交通集团 256,431,682 38.02 311,623,414 46.21
中植融云 88,913,548 13.18 0 0
杭州同曦 0 0 33,721,816 5.00
四、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杭州同曦将持有公司5%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杭州同曦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