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1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06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0%,分三期行权;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3、预留授予日期:2021 年 2 月 26 日;
4、预留授予人数:45 人;
5、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6.67 元/股;
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 年 3 月 12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 12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
上述事项。
2、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通过公司
内网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0年 3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上
述事项。
7、2021 年 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
网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
作,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2、预留授予数量:606 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45 人。
4、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本次授予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位 (份) 股票期权数 总额的比例
量的比例
雷邦景 副总经理 680,000 11.22% 0.10%
中层人员及业务骨干(44 人) 5,380,000 88.78% 0.80%
合计 6,060,000 100.00% 0.90%
注: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7、本计划的有效期自每份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等待期为24 个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平
第一个行权期 均值;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且不低于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平均值;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0%。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平
第二个行权期 均值;2021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且不低于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平均值;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0%。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平
第三个行权期 均值;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且不低于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平均值;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0%。
注:①上述各年对浙商中拓的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与净资产是指剔除资产处 置损益、政府补贴(不含循环经济业务的财政奖励)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上述 各年对标企业所用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发行股票再融资或发行股份收 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 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③在授予及行权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 化或业绩指标出现异常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相关样本公 司。
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层面业 绩确定。
②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 考核根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即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标准系数。标准系数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 绩效考评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
C 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评价标准 良好以上(A) 合格(B) 不合格(C)
考评结果(S) S≥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