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参与竞购湖南湘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参与竞购湖南湘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主业的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且按照公开竞购方式,能够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价格的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华强、段琳、许青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