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9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 点 30 分
(二)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79 号金源大酒店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 集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宋伟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2 名,代表股份 72,519,07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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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湖南省溆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 100%股权公开竞购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2,519,0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有松 付牙
(三)该法律意见书认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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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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