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对公司提交第八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徐世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徐世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李镇先生辞任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现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一、关于李镇先生辞任
1. 经核查,李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下属战略
委员会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 李镇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聘任徐世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及提名徐世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1. 公司聘任徐世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及提名其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徐世帅先生的资历和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经审阅徐世帅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冯长利、汪建华、王旺林、朱克实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