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5日14:00。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3)会议召开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鞍钢东山宾馆。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义栋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814,686,9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55%;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2人,代
表的股份总数为4,337,587,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95%;外
资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77,099,77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数的6.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9,015,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表
议案名称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决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权股东所结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果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议案 1、审议 通《2017年度董 4,811,455,679 99.933% 47,600 0.001% 3,180,099 0.066%过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审议 通
《2017年度监 4,811,242,779 99.928% 229,500 0.005% 3,211,099 0.067%过
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审议 通
《2017年度报 4,811,455,679 99.933% 44,500 0.001% 3,183,199 0.066%过
告及其摘要》
议案 4、审议 通
《2017年度审 4,811,423,779 99.932% 79,500 0.002% 3,180,099 0.066%过
计报告》
议案 5、审议 通
《2017年度利 4,811,527,379 99.934% 46,100 0.001% 3,109,899 0.065%过
润分配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表
议案名称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决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权股东所结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果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6、审议《关
于2017年度董 4,809,791,079 99.898% 234,400 0.005% 4,657,899 0.097%通
事及监事酬金的 过
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二以上票数通过的特别决议如下:
议案7、审议《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 4,811,359,879 99.931% 124,600 0.003% 3,198,899 0.066%通
范围及修改<公 过
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8、审议《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予董事会增发 通
公司H股股份及 4,328,116,124 89.894% 482,060,355 10.012% 4,506,899 0.094%过
其他可转让权利
的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议案9、审议《关
于批准聘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通
伙)担任公司 4,811,339,279 99.931% 202,200 0.004% 3,141,899 0.065%过
2018年度审计
师并授权公司董
事会决定其酬金
的议案》
议案10、审议
《关于批准罗玉
成先生辞去公司 通
独立非执行董事 4,811,490,879 99.934% 82,600 0.002% 3,109,899 0.064%过
及相关董事会下
属专门委员会职
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表
议案名称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决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权股东所结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果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11、审议
《关于选举冯长
利先生为公司第 4,811,228,878 99.929% 344,601 0.007% 3,109,899 0.064%通
七届董事会独立 过
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二以上票数通过的特别决议如下:
议案12、审议
《关于公司在银 通
行间债券市场发 4,811,458,879 99.934% 113,600 0.002% 3,110,899 0.064%过
行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
议案13、审议
《关于公司在银 通
行间债券市场发 4,811,458,879 99.934% 114,600 0.002% 3,109,899 0.064%过
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议案》
其中: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