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
设备协力检修中心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
本公司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设备协力检修中心资产的议案》。
此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晓刚先生、唐复平先生对上述事
项回避了表决。
为发挥设备资源管理的最大效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推动人力
资源优化,降低运营成本,董事会现批准本公司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
司(简称“鞍山钢铁”)下属设备协力检修中心资产,并与鞍山钢铁
签署《资产收购协议》。
本次交易的资产收购价款为人民币5,883万元,是根据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值而确定的。
鞍山钢铁现持有本公司67.80%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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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鞍山钢铁之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除已
经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为人民币232,510万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4%,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鞍山钢铁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法定代表人:张晓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94百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3241420014
主营业务:钢材、金属制品(不含专营)、铸铁管、金属结构、
金属丝绳及制品、炼焦及焦化产品、水泥、电力生产、冶金机械设备
及零部件、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铁矿锰矿采选、耐火
土石开采等。
鞍山钢铁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11至2013年的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达到人民币145,464百万元、人民币133,598百万元和人民
币138,128百万元。截至2013年末,鞍山钢铁净资产为人民币78,643
百万元。
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也无涉及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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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鞍山钢铁现持有本公司67.8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设备协力检修中心是鞍山钢铁所属的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是为
本公司设备系统提供检修、维护服务。本公司现拟购买设备协力检修
中心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设备协力检修中心现有在职员工5,138人。2013年度,设备协力
检修中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8,845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01
万元。
经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6
月30日,本次公司拟收购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为人民币5,883
万元。
2、资产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资产在评估基
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拟转让部
分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类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
(1)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按照《资产
评估准则—基本准则》,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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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
法。
A、市场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交易案例比较难寻,不具备采用市场法
评估的基本条件,不采用市场法。
B、收益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无独立获利能力,不具备收益法评估的
基本条件,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C、成本法
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
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与资产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的一种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