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办公室(津证办字[2000]113号文)初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35号文)核准通过,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在2001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3元。
4.配股比例:以现有总股本2700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本次实际配股数量为2100万股(均为社会公众股)。
5.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15日。
6.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16日。
7.配售对象:2001年2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2月19日至2001年3月2日(期内证券营业日,逢节假日顺延),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9.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所托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津滨A1配”(代码“8897”)买入单,每股价格13元人民币,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若投资者于2001年2月16日至2001年3月2日办理了“津滨发展”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11.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余额由本次配股之承销团负责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待配股缴款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13.详细情况请参阅2001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4.咨询电话:(022)66201301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