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046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锁/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1.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5%;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统一行权模式。
3、本次解锁/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2月5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锁/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期解锁/行权的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形成《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修订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2013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权益工具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议案》,并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3 年11 月19 日公告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4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00万份限制性股票及635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3 年11 月20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29
日,期权简称:东凌JLC2,期权代码:037033。
7、2014 年8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268 元调整为9.4120元,期权份数由635万份变更为952.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份数由65万份变更为97.5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满足解锁/行权条件的说明
1、锁定/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上市日/授予之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3年11月20日;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29日)起12个月后为第一个解锁/行权期,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行权比例为所获总量的20%。
2、满足解锁/行权条件情况说明
解锁/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行权条件的说明
(1)个人考核结果 除韩佩徽(于2013年12月)离职
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40名激励
A、根据本公司《考核办法》,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解
对象前一年度绩效经考核达到相应的 锁/行权条件。
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时,才能全额申请当
期股票期权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其当期
股票期权的行权权利,其当期股票期权
由公司统一注销。
B、根据本公司《考核办法》,激励
对象前一年度绩效经考核达到相应的
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时,才能全额申请当
期股票期权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其当期
股票期权的行权权利,其当期股票期权
由公司统一注销。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行权条件。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除韩佩徽(于2013年12月)离职
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40名激励
A、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行权
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条件。
B、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D、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
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为16.09%。
A、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分三期解锁,解锁考核年度分别为2013 公司2013年净利润为1.33亿元,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公司将 即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
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 利润增长率为264.41%。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综上,公司2013年度业绩考核达
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 到解锁/行权条件。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需满足的财务业绩指标:
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8%
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即
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228.84%。
B、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
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3年度、
2014 年度、2015年度;预留的股票期
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4
年度、2015年度。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象的解锁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需满足的财务业绩指标:
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8%
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即
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228.84%
注:以上 2013 年度的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行权条件已满足;除了一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不满足行权条件需要由公司注销外,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0万股,获授股票期权的3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量为181.5万份,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第一期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
已获授权 本期可解锁 占本次授 占公司
职位 权益工具类
姓名 益数量 /行权数量 予权益总 总股本
(考核年度任职情况) 型 (万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比例
董事长
侯勋田 限制性股票 150 30 1.67% 0.07%
(现任董事/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
马恺 限制性股票 120 24 1.33% 0.06%
(已于2015年2月离职)
豆粕销售总监
陈方文 限制性股票 60 12 0.67% 0.03%
(已于2015年2月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