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或“被告”)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3)京 0112 民初 324 号。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通州管委会”或“原告”)与广泰源因渗滤液处理费纠纷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 2016 年 7 月 7 日签订《设备租赁及委托运营协议》,协议约定
由被告负责承担通州区西田阳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车间的建设,运营与管理维护。其中被告承担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每日的处理并且水质达到北京市地方排放标准的义务。原告按照垃圾渗滤液的出水量单位计算运行费用,以每吨127.98 元的费用标准和月付结算的方式向被告支付服务运行费。因过滤设备升
级改造,被告又与原告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签订合同书(合同编号:GTY-HXZC-
FW-2019001),约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原《设备租赁及委托运营协议》确定的服务期限日期为止,将渗滤液处理的费用标准改为每吨 140.66 元。
原告认为被告从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渗滤
液的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渗滤液处理费 23,104,061.06 元及利息;
2、案件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等事项
涉案金
序 受理机
原告 被告 案由 额(万 进展情况
号 构
元)
丹东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大连广
丹东友 建设工 丹东市 月 7 日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泰源环
生建筑 程施工 振安区 591.04 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工程款 250.22
1 保科技
工程有 合同纠 人民法 万元 万元及违约金 340.82 万元合计 591.04
有限公
限公司 纷 院 万元。该案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网
司
上开庭审理,现等待宣判。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根据公司与广泰源在 2021 年 4 月 9 日签署的《大连广泰易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51%股权收购协议》中第十三条约定:“若标的公司因交割完成日前事宜而
引发的仲裁、诉讼等纠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导致标的公司在交割完成日后承担
的任何支付、缴纳、赔偿或补偿责任,由杨家军负责解决并承担标的公司因此承
担的全部损失。”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较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披露本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