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2-61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上旅投”)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
助期限以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不超过 6 年,财务资助利率按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
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
3、资助期限:以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不超过 6 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6、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保障“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日常运营资金
7、担保措施: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就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推进重组整合,不能对云上旅投作财务担保或财务资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 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峨川路 99
号
4、注册资本:3 亿元整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2YD4N4J
6、法定代表人:樊星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艺创作;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6%、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
9、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云上旅投资产总额
60,507.76 万元,负债总额 49,447.53 万元,净资产 11,060.2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724.01 万元,利润总额-7,461.77
万元,净利润-7,461.7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未经
审计),资产总额 56,797.26 万元,负债总额 52,542.83 万元,
净资产 4,254.43 万元;2022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518.68 万元,
利润总额-6,805.79 万元,净利润-6,805.79 万元。云上旅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MA6500EL3D,法定代表人:王
东,注册资本:16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8
日,营业期限:2017 年 6 月 28 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宝马北街 59 号
股权结构: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3.75%股权,乐山佛佑旅游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6.25%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CH7PXN,法定代表人:张
振翼,注册资本:9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营业期限:2018 年 4 月 2 日至长期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 1 栋 2 单元 12 层 1201、1202 号
股权结构: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3、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958401255,法定代表人:向诚明,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0 日,营业期限:2006 年 1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 1 号青羊工业园区 A10 幢
股权结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40%
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7,800 26%
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5,700 19%
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 15%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对象: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以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不超过 6 年
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及资金支付:保障“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日常运营资金;公司按照云上旅投资金需求,将借款拨付至云上旅投指定的账户
财务资助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可分期还款,也可一次性还款
担保措施: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就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违约责任:1、若云上旅投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自逾期之日起,需以应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承担逾期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2、公司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云上旅投承担。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云上旅投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可以掌握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会加强对云上旅投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云上旅投的其他股东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就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因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1、“只有峨眉山·戏剧幻城”是乐山市委、市政府倾力打造的大型文旅项目,是四川省文旅融合发展的精品工程,先后获评“成渝十大文旅新地标”、“2021 中国文化和旅游总评榜四川分榜﹒2021 年度文创演艺奖”。云上旅投作为项目的运营方,经营受疫情严重影响,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云上旅投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保障“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日常运营资金,有利于降低其财务融资成本,推动其在疫后提振经营,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云上旅投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可以掌握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3、虽然云上旅投其他股东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就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云上旅投的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具备良好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资金短缺需求,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资金管控等内控机制,可以掌握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对云上旅投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风险可控。
3.云上旅投其他股东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拟就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云上旅投的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具备良好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
4.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根据平等协商确定,条件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云上旅投提供财务资助,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8,157.43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3,157.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逾期财务资助金额为 3,157.43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逾期财务资助系公司为云南天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该笔逾期财务资助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下一步,公司将采取现场催收、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依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