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3-020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为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合计约 115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对该事项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坡置业”)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琼民终 671 号《民事判决书》,为终审判决。现将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建设”)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坡置业,诉讼请求东坡置业支付东坡雅居一期西区别墅工程第一标段相关款
项约 339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东坡置业于 2022年 10月 9日收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
述案件作出的(2020)琼 97 民初 5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温州建设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诉讼请求东坡置业支付东坡雅居一期西区别墅工程第一标段
相关款项约 1580 万元。东坡置业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海南省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6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
案进行审理,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
琼民终 671 号《民事判决书》,为终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161601.49 元,由温
州建设负担 100192.92 元,东坡置业负担 61408.57 元;反诉案件受理
费 10734.90 元,东坡置业负担 8939.69 元,温州建设负担 1795.21 元。
鉴定费用 217892.00 元,由东坡置业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99763.7元,由温州建设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琼民终 671 号《民事判决书》,
本次为终审判决,公司前期对该事项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琼民终 671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