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1-022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89,664,13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9.2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69,884,138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27.29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0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9,133,978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3.95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353,97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9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000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421,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
反对 2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8,891,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03%;
反对 24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94%;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421,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
反对 2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8,891,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06%;
反对 24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9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审议结果:通过。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487,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
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8,956,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7%;
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4、2020 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487,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
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8,956,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7%;
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9,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9,09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8%;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3%;
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9,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9,09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8%;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3%;
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9,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9,09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8%;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3%;
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朱圣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