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证券代码:000886 公告编号:2007-023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加油站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加油站的议案》,同意将海南东线高速公路九座加油站以3,430.56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海南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01年1月5日,公司与中石化海南公司签订了《加油站及其配套资产承包合同》,将位于海南省东线高速公路沿线九座加油站承包给中石化海南公司经营。现考虑到石油为特许经营垄断行业,在中石化、中石油提高供油价格或不对外供油的情况下,公司自营加油站将有可能面临无油可售的政策性风险,为了回避项目未来的经营风险,2007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石化海南公司签署《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加油站转让合同》,将海南东线高速公司沿途九座加油站(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以3,430.56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中石化海南公司。
公司与中石化海南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二)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63号
(三)负责人:张连俊
(四)经营范围:石油、天燃气的销售,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销售,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汽车清洗服务。
(五)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77亿元,负债2.44亿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转让九座加油站,分别位于海南东线高速公路沿线的美仁加油站、仙沟加油站、琼海加油站、中原(东)加油站、中原(西)加油站、莲花加油站、陵水加油站、藤桥加油站、田独加油站,其包含加油站内所有房屋及构筑物、设备、设施及加油站土地使用权。
经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7年10月31日,九座加油站(服务区)的评估值为3,270.87万元。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九座加油站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3430.56万元,该价格含加油站建筑及构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加油站土地使用权。
(二)自合同签订起10个工作日内,中石化海南公司向本公司支付
686.11万元,作为转让九座加油站履约保证金。
(三)在中石化海南公司支付定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双方对加油站的立项、选址、规划、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资料进行交接,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后10个工作日内,中石化海南公司支付2613.89万元,剩余尾款130.56万元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四)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依照国家相关税法税制的规定,由双方分别交纳。
(五)合同的生效、变更
1、按合同规定的全部有效签字盖章完成且中石化海南公司交付定金和本公司按程序审批通过后,合同书立即生效。
2、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五、加油站转让价款的定价依据
以海南中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基准日为2007年10月31日的九座加油站资产评估值3,270.87万元为参考依据,按3,430.56万元向中石化海南分公司转让该项目。
六、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截止2007年9月30日,中石化海南公司总资产13.77亿元,负债2.44亿元,该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加油站转让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转让九座加油站项目的合同收入为3,430.56万元,转让利润预计为1,862.89万元,该项目转让收益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加油站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度予以确认,预计 2007年度可实现收益625万元,其余收益1237.89万元将在2008年度实现。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