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
年02月02日15:00,在公司16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加粗文字为修订内容):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依据《上市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公 司 独 立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董 事 管 理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 办 法 》
1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2023 年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面反馈意见。 修订)第十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八条、二十
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四条修订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容: …… 依据《上市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公 司 独 立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决程序; 董 事 管 理
表决程序; (七)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办 法 》
2 意见的,董事会应当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司独 (2023 年
立董事会并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 修订)第二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发布 十 三 条 修
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订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依据《上市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公 司 独 立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出报告。 董 事 管 理
报告。 独立董事应当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 办 法 》
3 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 2023 年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 修订)第二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十 三 条 修
订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或者合并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
三以上的股东,有权以提案的方式提出董 上的股东,有权以提案的方式提出非独立董
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或者合并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
一以上的股东,有权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独 上的股东,有权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独立董事
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职工代表出任监事 候选人名单。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的,其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 事的权利。上述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依据《上市
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述 公 司 独 立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 董 事 管 理
4 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 办 法 》
人员作为独立董事会候选人。 ( 2023 年
由职工代表出任监事的,其候选人由公 修订)第九
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条修订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之前做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
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并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董事会应当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将所
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证证券
交易所,并保证相关报送材料和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依据《上市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 公 司 独 立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 董 事 管 理
5 大会予以撤换。 撤换。 办 法 》
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 ( 2023 年
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修订)第二
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 十条修订
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依据《上市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定最低人数时、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 公 司 独 立
法定最低人数时、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 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董 事 管 理
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独立 办 法 》
6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
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