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10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加粗文字为修订内容)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二条 第二款 公司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 第二条 第二款 公司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
批字[1998]18 号文批准,由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 [1998]18 号文批准,由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任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公司在河南省工商 家发起、募集设立;公司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豫工商企
号豫工商企 4100001004589,2007 年 7 月 27 日, 4100001004589,2007 年 7 月 27 日,公司名称由洛
公司名称由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变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 410000100005620。
更为 410000100005620。2015 年 11 月 12 日由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由于实行三证合一,公司营业执
实行三证合一,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 照 号 码 变 更 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11291895J。2018 年 9 月 9 91410000711291895J。2018 年 9 月 9 日,公司名称由
日,公司名称由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城发环境股
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修订后,公司 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名称由河南城
工商登记名称变更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城发环境股份有限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CEVIA Enviro Inc.
注册英文名称:City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注册英文简称:CEVIA
CO.,Ltd.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的其他方式。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
等事项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文
件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本公司的股份:……(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 份:……(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需。……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 下列职权:……(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划;…… 股计划;……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三)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达到
担保;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10%的担保; 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五)单笔担保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保。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10%。
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 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容:……(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六)网络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
通过:……(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过:……(六)公司所有对外捐赠事项;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通过:……(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过:……(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算;…… 算;……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